湛江市种养结合政策
湛江市种养结合政策主要有:
一是种养结合政策包括了以工备耕、科学施肥、开展病虫害防治、开展设施蔬菜栽培、开展畜禽屠宰、开展禽蛋、开展牛奶监测预警、开展大田作物整地、开展仓贮、开展育种等。
二是科学施肥政策包括了以肥调运、生产企业配方施肥、开展商品有机肥料、开展肥料企业品牌认证和开展肥料标准化开发。
三是培训配套政策包括了在土地和农技推广部门举办通俗易懂的培训和蔬菜种植培训。
四是开展技术培训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大面积开展,并加大到全市农牧系统的培训。
五是开展科研计划计划制定、集中力量开展蔬菜病虫害防治、开展病害、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等。
六是开展技术指导培训9月至10月,市农牧部门开展了技术指导活动。
七是开展农资商品监督管理和“三品一标”建设。
八是开展植物、肥料、农药、土壤、水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使用登记。
九是开展化肥、农药管理的重点环节。
(二)试点示范
一是在肥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三品一标”)示范区开展。
二是在蔬菜生产重点地区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
三是在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机械化标准农田、可追溯系统示范区开展。
(三)试点示范
一是继续在2022年全省开展化肥、农药、农药、土壤、水等农业投入品、农药管理的试点示范。
二是继续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开展。
三是在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四)试点示范
一是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
二是鼓励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区。
三是充分发挥秸秆利用效益,提升技术水平。
四是持续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
五是大力推广示范技术。
(一)加快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落实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性,根据各地资金规模情况,遴选农业主产区10个以上。
一是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以保护区内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为主,结合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对粮食作物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每个示范点每年建设2-3个示范点。
二是落实任务清单。开展补贴示范,根据秸秆直接还田量、秸秆可还田率、秸秆收获质量、秸秆饲料化利用率等项目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补贴标准问题。县(市、区)每个示范点每年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是开展资金投入。